social responsibility

社会责任

法律至上,全心全意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配合政府化解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发布时间:2015/6/29 14:02:1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2015年06月29日,简阳市石桥镇深湾村发生了一起悲剧。两名未成年人(一名9岁,一名12岁)在深湾村一企业承包的鱼塘边玩耍的不慎掉入水中,双双溺水身亡,四川瑞能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良与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到达出事现场。 

简阳市公安局石桥派出所对该案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法医确认两名未成年人为意外溺水死亡。

2015年06月29日晚上8点,四川瑞能律师事务所协助市政府对“深湾村一社未成年人溺亡事件”进行协调,商议后事处理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死者家属、企业、律师参与了协调会,就赔偿问题展开讨论。在协调会上,政府领导首先对死者家属表达了慰问,并表示将公平公正地处理此次事件,律师在会议中就事实发表了法律意见:一是死者属于未成年人,行为和意识尚不成熟;二是监护人存在过错;三是企业有一定的过失。死者家属与企业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各方就赔偿问题,市政府相关部门于2015年06月30日晚上9点半再次组织死者家属、企业进行协商。四川瑞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事件再一次为争议双方提供咨询意见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未尽到妥善合理的安全管理和保护义务,对于未成年人的溺水身亡存在过错;而企业,未在鱼塘醒目的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一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亦存在一定过失。故确定赔偿金时应当充分考虑各方的过错,最终死者家属与企业,听取了律师意见,就赔偿款达成了一致意见,本次协商会圆满结束。

1.jpg

Copyright © 2019 (rnls.scangoo.cn), All Rights Reserve. 四川瑞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19014970号-1 |技术支持:安古信息

  • 所址:四川省简阳市人民路园中苑B区1栋5层
  • 电话/传真:028-27211636
  • 手机:18228464237
  • 邮编:641400